民政部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

民政部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566号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30个)。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分布图民政部2024年3月30日...